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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建立大病补充保险制度

发布日期:2016-12-05信息来源: 中国健康医疗网点击: 我要评论()

克日,江苏省宿迁市委农工办、市扶贫办、市卫生存生委和市民政局等部分连合召开消息公布会,向社会公布息争读该市低收入农户大病增补保险制度。据悉,这项制度将为本地20.58万户低收入农户提供保障,对根本医疗保险合规医疗用度的剩余部分举行补偿,补偿比例为85%,赔付额上不封顶,首年度补偿不设起付线。

    据统计,宿迁市低收入农户中因病致贫占比高达44.7%,该市近期相继出台《市当局关于创建低收入农户大病增补保险制度切实缓解因病致贫题目的意见(试行)》和《宿迁市低收入农户大病增补保险实行步伐(试行)》。根据这两个文件,该市大病增补保险制度将以“十三五”期间参加根本医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为保障东西。低收入农户是指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的农户,包罗一样平常贫苦户(扶贫开辟户)、低保贫苦户和五保贫苦户,在享受大病增补保险保障前应先行参加根本医保。该市明白,在“十三五”期间新增的低收入农户从建档之日起主动列为参保东西,享受大病增补保险政策保障;提前脱贫的低收入农户在“十三五”期间继承享受大病增补保险政策。

    宿迁市大病增补保险资金由市、县(区)分级筹集,原则上采取财务资金、其他调治资金(福彩公益金,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相干基金)及社会召募资金等方法,并实行单独分项核算,单独记账,专款专用。自本年9月7日以后结算的低收入农户均可以享受大病增补保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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